October 10, 2013

NATIONAL ANTHEM - 中 華 民 國 Republic Of China

 
《中 華 民 國 雙 十 國 慶》
國歌由孫中山與其幕僚共同作詞、程懋筠作曲。此歌曲同時被中國國民黨選為黨歌。在1937年正式選定國歌之前, 被視同為中華民國國歌的有《卿雲歌》章太炎作詞, 比利時作曲家 Joam Hautstone 作曲、蕭友梅改編、《中華雄立宇宙間》王露作曲、《敬立中華》趙元任作曲、《美哉中華》沈心工作詞、朱雲望作曲、《少年中國歌》王光旗作曲, 等數首。


1912年,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, 教育總長蔡元培對公眾徵求國歌, 後來選定《五旗共和歌》做為臨時國歌, 由沈恩孚作詞、沈彭年譜曲; 之後的北洋政府, 曾先後以兩次《卿雲歌》為國歌。

1924年六月十六日, 孫中山在廣州黃埔陸軍軍官學校開學典禮中對該校師生發表訓詞, 其內容由中國國民黨黨員胡漢民、戴季陶、廖仲愷、邵元沖協助編寫。該訓詞被稱為「黃埔軍校訓詞」, 又因孫中山為中國國民黨總理, 又別稱「總理訓詞」。

 
1928年北伐成功, 南北統一後, 戴傳賢建議將黃埔軍校訓詞採為中國國民黨黨歌歌詞。其後經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, 並公開徵求樂譜; 最後以程懋筠譜曲在一百三十九件作品中拔得頭籌, 並得到五百銀圓獎金。當時南京金陵大學及中央大學的學生曾在場試唱, 並且由作者自己在中央廣播電台播唱示範。

1929年一月十日,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, 決議採程懋筠所譜者為黨歌, 理由是因該歌詞富愛國思想, 且曲調和平、有力、有民族意識之效果。

1930年三月二十四日, 行政院明令全國, 在國歌未制定前, 一般集會場合均唱這首中國國民黨的黨歌以代替國歌。最初只有旋律曲調, 並沒有和聲和伴奏。正式頒定後蕭友梅, 趙元任, 黃自曾先後為其譜寫伴奏和聲。原本程懋筠創作此譜時, 曾因為覺得不夠好而丟棄; 其妻從紙簍發現後寄去參加比賽, 竟拔得頭籌。其後, 社會輿論認為黃埔軍校訓詞乃勉勵國民黨黨員之用, 僅能代表黨而無法代表國家, 教育部因此對外廣徵國歌歌詞, 至1931年六月止, 投稿者約一千七百人, 歌詞二千餘首, 但經多次審查均無一篇可入選。

1936年, 國民政府成立「國歌編製研究委員會」, 專門負責國歌編製研究事宜, 並正式登報公開徵求國歌歌詞, 該委員會後仍建議採用黃埔軍校訓詞作為國歌, 理由是黃埔軍校訓詞充分表現革命建國精神, 不但符合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, 且代表中華民國立國精神。1937年六月三日,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以黨歌作為國歌, 並於同年六月二十一日經國民政府公布實施, 國歌徵選案至此遂告確定。

據1989年至2005年間的《中華民國年鑒》英文版記載, 中華民國國歌曾在193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獲選為世界最佳國歌。- Wikipedi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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